凌天的脸色很凝重
“用乌兹的钢刀,穿诺曼的铠甲。这才是一个真正富有的蒙古人。”不知道具体是谁——但是绝对的是诺曼帝国的探子们放出来的。这样的流言,也进一步加重了蒙古人对于诺曼甲胄的看重。对于这一点,成吉思汗倒是没什么感觉。这位大汗觉得。自己的族人们以武器和甲胄攀比,总比他们沉迷于斗鸡走狗,珍宝和美色要好得多了。他可不知道,诺曼皇帝那里有着能直接用黄金换军队的作弊器……而蒙古人所带来的商品,在诺曼帝国也非常受欢迎——那些他们从他们所控制的汉地带来的丝绸,陶瓷是东西方贸易的老物件了。而除此之外,蒙古帝国自己出产的,从大草原上生产出来的良马,即使是在富庶的诺曼帝国,也是种相当抢手的商品。而最为傻叉的是,蒙古人所出售的并不是被骟过的阉马。这让诺曼帝国,一直苦于无法完成五号战马的牧马行会乐开了花……这样的商贸往来看起来,对于蒙古和诺曼人都有好处。赚了大钱的商人们,获得了奢侈品的贵族们。在一定程度上可以保证诺曼帝国,以及蒙古帝国之间的战争不会来的太快……但是该来的总是会来的。
“刚刚我让我的青翼灵鹰探查了距离咱们附近千米内的情况,没有一个隐身的魍魉,而且也没有符合少爷你所说的人的特征。”凌天的脸色很凝重,能够躲过一个王阶青翼灵鹰探查的魍魉,实力至少也同样是王阶,甚至有可能是王阶巅峰,或者是皇阶!
亚金族士兵们的欢呼声刚刚想起,又一个黑色的身影出现了,可能是发现了同伴的死亡,他变得异常狂暴,火鞭连挥,带走了上百条姓命。蒂雅悲呼一声,松开扶着奥里维拉的双手,全力催运起自己的清风明月斗气,骤然向亡灵火妖撞去。但是,她的力量实在太渺小了,砰的一声,她已经被反震而回,跌落在奥里维拉身旁。火妖在愤怒之中追击过来,只是跨出一步,就已经来到了他们身前不远处,火鞭如同青天霹雳一样从上向下抽向蒂雅的娇躯,在火红色光芒的映衬下,蒂雅花容失色,她知道,自己怎么也不可能躲的开这次攻击了。就在这万分危急的时候,她身旁的奥里维拉猛的一翻身,扑到蒂雅身上,用自己疲惫不堪的身体抵挡火妖的攻击。他那英俊的脸庞上流露着一丝淡淡的微笑,低声道:“蒂雅,我爱你。”猛的抱住蒂雅的娇躯,催运起自己最后的风元素能量,等待着死亡的来临。为了蒂雅,他甘愿付出自己的生命。
老楼区小巷那周围的人们谈论到纹身男的时候说的有些夸张,都只去注意纹身男膀子上的肌肉和狰狞的纹身了。郑叹以前见过那些游离于刀口的人,那些人身上也有纹身,但同时,身上的疤痕也很多,露出来的胳膊上还有各种各样的伤口恢复后留下的疤痕,即便没有疤痕,人家那种气势,随意的一个眼神,都不是那个拽兮兮的纹身男能够相比的。
她们的父亲在一次任务的时候邂逅了她们的母亲,一段俗气却又精辟的桥段,无非就是什么一见钟情之类,后来为了爱情,她们的父亲放弃了自己的职业,她们的母亲也不再做杀手,两人就这么隐没在了繁华的都市中,成了一对最平凡的夫妻!
一般的队伍还真的就是很惧怕跟这样的队伍较量,因为这帮家伙根本就是不怕死的那一种,或者更为直白的说,就是在清醒的状况之下胡抡,可以被你打的鼻青脸肿,但是也绝对的要让你挂花,我们两个人谁都不能舒服了。